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
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省級各預算單位,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 號)要求,現就我省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采購意向公開的意義
推進采購意向公開是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方便供應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購信息,對于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升采購績效、防范抑制腐敗具有重要作用。
各預算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規范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二、采購意向公開的實施步驟
(一)省本級單位采購意向公開時間
按照“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的原則,省本級預算單位自2021年1月1日起(以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準,下同)實施的采購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公開采購意向。鼓勵有條件的采購人提前開展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二)省級以下各級預算單位采購意向公開時間
省級以下各級預算單位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公開采購意向,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提前開展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三、采購意向公開的主體和渠道
(一)公開主體。預算單位是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責任主體,各預算單位負責公開本單位政府采購意向。
(二)公開渠道。預算單位登陸福建省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fujian.gov.cn/index.html)錄入采購意向公開內容,提交到網站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欄公開。有條件的部門、單位可在其門戶網站同步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在各公開 上發布同一政府采購意向的,公開時間和內容應保持一致。公開時間和內容不一致的,以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公開的政府采購意向時間和內容為準。
四、采購意向公開的范圍和內容
(一)公開范圍。采購意向按采購項目公開。除以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和由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及涉密項目外,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
(二)公開內容。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參考文本》見附件)。其中,采購需求概況應當包括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以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
采購意向應當盡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應商提前做好參與采購活動的準備。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各單位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行時間以預算單位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五、采購意向公開的依據和時間
(一)公開依據。部門預算批復前公開的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二上”內容為依據;部門預算批復后公開的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為依據。
(二)公開時間。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以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準)前30日公開采購意向。因預算單位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可不公開采購意向。
各預算單位應當在部門預算批復后60日內,按規定集中公開本年度采購意向,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公告發布前30日。預算批復前按規定提前實施采購、年中追加或調整預算、年度采購意向公開的時間距采購活動開始不足30日等情況的采購項目,可單獨公開或調整采購意向。
六、工作要求
(一)各預算單位應當加強采購活動的計劃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全面公開采購意向。各主管預算單位應當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及時安排部署,加強對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的督促和指導,確保嚴格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做到不遺漏、不延誤。
(二)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對本級采購意向公開工作及時進行布置,確保各級預算單位按要求完成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三)各預算單位要認真總結采購意向公開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對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研究完善有關舉措,并及時向財政部門反映。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采購意向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采取通報、約談、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采購意向公開工作執行到位。
附件: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參考文本
福建省財政廳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