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FJYHZB(2024)CG011(招標文件編號:FJYHZB(2024)CG011)
二、項目名稱:新峰溪澇片整治工程項目監理采購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福州高新區高新大道1號
中標(成交)金額:38.25724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 新峰溪澇片整治工程項目監理 | 新峰溪澇片整治工程項目監理 | 審查施工方采購清單,檢查工程使用材料、構件、設備的規格、質量與數量等 | 至新峰溪澇片整治工程項目施工驗收完成止 | 保修期內每周巡查,督察及匯總上報等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林桂英、林章衛、李伯瑜(業主評委)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1)根據采購委托協議中“有關費用問題”的約定,由成交供應商向代理機構交納代理服務費。 (2)代理費參照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規定(中標金額人民幣萬元)100 以下1.5%計算后,5折收取。(3)代理服務費支付至以下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遠鴻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莊支行, 賬 號:8111301010800445265。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0.2869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1.報價人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磋商小組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資格標準和符合性要求對各報價人及響應文件進行審查,本項目所有報價人的資格性審查和響應文件符合性審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成交供應商綜合評審總得分:92.47
3.慕名工程咨詢管理(福州)有限公司、福建省博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響應文件中提供有效“中小企業聲明函”,享受15%價格扣除
4.浙江中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響應文件中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聲明函中說明該公司從業人員為250人,與“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中關于其他未列明行業小型企業的劃分標準即“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不符,故該公司不享受小型、微型企業價格扣除。
5.福建省博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最終報價明顯低于其他公司最終報價,磋商小組依據磋商文件第二節競爭性磋商須知 四 14.8條規定,要求該供應商提供書面材料說明其報價合理性。磋商小組經過對該供應商提交的說明材料進行綜合分析,認定該供應商提交的資料不足以證明其報價的合理性,其最后報價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或不能誠信履約,該公司的報價做無效處理。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閩侯縣上街鎮人民政府
地址:閩侯縣上街鎮金嶼村金橋125號
聯系方式:李伯瑜 0591-2288006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省遠鴻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王莊街道福馬路168號名城花園28#寫字樓17層01-02室
聯系方式:王成鴻、林鑫、林文強 0591-8630669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成鴻、林鑫、林文強
電 話: 0591-86306699